为骗子站台,郎咸平的小船说翻就翻?
凤凰评论家:ifengopinion
当年“为民请命”的“郎监管”得到过多少赞美,今天为泛亚、快鹿站台的郎咸平,也该得到多少批评。
文丨特约评论员 西坡
由于被牵扯进快鹿风波,著名经济学家郎咸平最近一直麻烦不断。4月4日,郎咸平发微博说,他“从未担任过任何公司(包括快鹿集团)的任何职位,也不给任何金融机构的产品代言”。但随后《南方周末》质疑,从泛亚到快鹿,为什么在屡发兑付危机的大型平台背后总能看到他的名字?“站台”不等于“代言”?
4月11日,腾讯《棱镜》曝出了郎咸平家族和快鹿的关系。据报道,《现代工商》杂志2010年一篇专访快鹿董事局主席施建祥的文章称,施建祥“已邀请了郎咸平担任担保公司的独立董事”。东虹桥担保成立后,而郎咸平系该公司的“战略合作”对象。一份郎咸平次子郎世杰的名片显示,其职位为上海快鹿投资集团的“副总裁”。
不知这些报道是不是郎咸平声明中说的“硬生生的扯上关系”,也不知写报道的记者是不是郎咸平所说的“有心人士”。但与郎咸平关心“某些有心人士的目的”不同,我只关心郎咸平这样的名人,在快鹿这样的事件中该承担怎样的责任。
有人说,目前的证据还很难坐实郎咸平在法律上的责任,“就算是经济学家要骗你,你也不会找到证据的,他们参与这些的时候是有整个法律顾问团队提供技术支持的。”我相信这个说法,也相信郎咸平很可能会平安度过快鹿风波,就像平安度过郭美美事件、泛亚事件一样。但名人要承担的责任和付出的代价,可不单是法律上的。
拿了不菲的出场费在企业举办的活动上亮相发言,照片印在企业的宣传单页上,名字出现在企业官网的“战略合作”栏,出事后却甩甩手,说两不相干,甚至还要扮成受害者的模样……不管法律上怎么说,这违背了公众人物本应担当的社会责任。
不光是郎咸平,当下许多名人都明显缺乏担当意识。一边在闪光灯前名利双收,而当与自己发生过“亲密接触”的企业、产品出事时,却竭力撇清。
社会可以给予这些名人的“惩戒”便是负面评价。有时这些负面评价是过当的,但名人也必须容忍。比如虽然郎咸平号称“保留对这批有心人士提起诉讼的权利”,但对于那些骂他“学术流氓”、“骗子”之类的人,他只能尽公众人物对舆论更高的容忍义务。
要知道,当年“为民请命”的“郎监管”得到过多少赞美,今天为泛亚、快鹿站台的郎咸平也该得到多少批评。
当年的郎咸平有这样的自觉:“从2003年底2004年开始,社会、舆论对我的期许非常高,对我个人品格的要求很高:你必须完全独立,不然怎么替中小股民说话。”现在的郎咸平不能自食其言,单方面撤退到法律这最后一道防线。
这些事对公众的提醒则是,永远不要做观点型名人的脑残粉,永远不要放弃对公众人物的道德要求。以前网上有一种对郎咸平的评价很流行,“郎教授为老百姓说话,是一个好人”。要知道每一个“好人”都有自己的利益,现在对郎咸平大失所望的人,可能当初寄予了太高的期望。
正因为可以独立思考的人太少,我们才总是一会把一个名人捧上天,一会又把他踩下地。更可怕的是,当名人暴露了他不光彩的一面之后,还有脑残粉拼命为他辩护。某种程度上,也是粉丝群体的纵容助长了中国名人担当意识的匮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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